Tuesday, June 29, 2004

孝經

開宗明義章第一(節錄)





「身體髮膚,受之父母,不敢毀傷,孝至始也。立身行道,揚名於後世,以顯父母,孝之終也。」



「夫孝,始於事親,中於事君,終於立身。」





天子章第二



子曰:愛親者不敢惡於人,敬親者不敢慢於人。愛敬盡於事親,而德孝加於百姓,刑於四海,蓋天子之孝也。甫刑云:「一人有慶,兆民賴之。」





士章第五



資於事父以事母,而愛同。資於事父以事君,而敬同。故母取其愛,而君取其敬,兼之者父也。故以孝事君,則忠以敬事長則順,忠順不失,以事其上,然後能保其祿位,而守其祭祀,蓋士之孝也。詩云:夙興夜寐,無忝爾所生。





庶人章第六



用天之道,分地之利,謹身節用,以養父母,此庶人之孝也。故自天子至於庶人,孝無終始,而患不及者,未之有也。





三才章第七(節錄)



子曰:夫孝,天之經也,地之義也,民之行也。天地之經,而民是則之,則天之明,因地之利,以順天下。是以其教不肅而成,其政不嚴而治。先王見教之可以化民也,是故先之以博愛,而民莫遺其親。陳之以德義,而民興行。先之以敬讓,而民不爭。道之以禮樂,而民和睦。示之以好惡,而民和禁。詩云:「赫赫師尹,民具爾瞻。」





孝治章第八(節錄)



治國者不敢侮於鰥寡,而況於士民乎,故得百姓之歡心,以事其先君。治家者不敢失於臣妾,而況於妻子乎,故得人之歡心,以事其親。





聖治章第九(節錄)



子曰:天地之性,惟人為貴。人之行,莫大於孝。孝莫大於嚴父,嚴父莫大於配天...故親生之膝下,以養父母日嚴。聖人因嚴以教敬,因親以教愛。聖人之教不肅而成,其政不嚴而治,其所因者本也。父子之道,天性也。君臣之義也。父母生之,續莫大焉。君親臨之,厚莫重焉。

故不愛其親而愛他人者,謂之悖德。不敬其親而敬他人者,謂之悖禮...詩云:淑人君子,其儀不忒。





紀孝行章第十



子曰:孝子之事親也,居則致其敬,養則致其樂,病則致其憂,喪則致其哀,祭則致其嚴,五者備矣,然後能事親。事親者,居上不驕,為下不亂,在醜不爭,居上而驕,則亡。為下而亂,則刑。在醜而爭,則兵。三者不除,雖日用三牲之養,猶為不孝也。





五刑章第十一



子曰:五刑之屬三千,而罪莫大於不孝,要君者無上,非聖人者無法,非孝者無親,此大亂之道也。





廣要道章第十二



子曰:教民親愛,莫善於孝。教民禮順,莫善於悌。移風易俗,莫善於樂。安上治民,莫善於禮。禮者,敬而已矣。故敬其父,則子悅。敬其兄,則弟悅。敬其君,則臣悅。敬一人而千萬人悅。所敬者寡而悅者眾,此謂之要道也。





廣至德章第十三(節錄)



子曰:君子之教以孝也,非室至而日見也。教以孝,所以敬天下之為人父者也。教以悌,所以敬天下之為人兄者也。教以臣,所以敬天下之為人君者也。



詩云:愷悌君子,民之父母。



廣揚名章第十四



子曰:君子之事親孝,故忠可移於君。事兄悌,故順可移於長。居家理,故治可移於官。是以行成於內,而名立於後世矣。





諫諍章第十五



曾子曰:若夫慈愛恭敬,安親揚名,則聞命矣。敢問子從父之令,可謂孝乎?子曰:是何言與?是何言與?



昔者天子有爭臣三人,雖無道不失其天下。諸侯有爭臣三人,雖無道不失其國。大夫有爭臣三人,雖無道不失其家。士有爭友,則身不離於令名。父有爭子,則身不陷於不義。故當不義,則天不可以不爭於父,臣不可以不爭於君,故當不義則爭之,從父之令,又焉得為孝乎。





感應章第十六(節錄)



修身慎行,恐辱先也。宗廟致敬,鬼神著矣。孝悌之至,通於神明,光於四海,無所不通。詩云:自西自東,自南自北,無思不服。





事君章第十七



子曰:君子之事上也。進思盡忠,退思補過,將順其美,匡救其德,故上下能相親也。詩云:心乎愛矣,遐不謂矣,中心藏之,何日忘之。





喪親章第十八



子曰:孝子之喪親也,哭不偯,禮無容。言不文服美不安,聞樂不樂,食旨不甘,此哀戚之情也。三日而食,教民無以死傷生,毀不滅性,此聖人之政也。喪不過三年示民有終也。為之棺槨衣衾而舉之,陳其簠簋而哀慼之。擗踊哭泣,哀以送之,卜其宅兆,而安厝之。為之宗廟,以鬼享之。春秋祭祀,以時思之。生事愛敬,死事哀戚,生民之本盡矣,死生之義備矣,孝子之事親終矣。



1 comment:

Anonymous said...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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